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結)算監督管理,實現政府性建設項目“第一時間竣工驗收、第一時間竣工決算、第一時間辦理資產交付手續”,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結)算監督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建設單位是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和竣工決算編制的第一責任人,應在合同約定或法定時限內完成結算審核;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市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以及億元以上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由審計機關依法對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未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批。施工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第一時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工程結算文件,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進行限時審核,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建設工程結算審核結果須經建設單位集體研究。
《辦法》強調,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應建立協同管理機制,推行信息共享和定期通報制度,形成監管合力。財政部門按季抄送決算審批情況至審計機關;行業主管部門按季抄送報建及驗收信息至財政和審計機關。發改部門通報未按期開竣工及未完成投資計劃項目;建設單位年初須制定并報備年度決(結)算計劃;財政、審計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定期通報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嚴格督導及時完成決(結)算。
《辦法》要求,將項目從立項審批到建成全流程納入決算審計范圍,并強化責任追究,對履行建設項目竣工決(結)算的建設主體和相關部門,因為不正確履責造成國有資金、資產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
(記者 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