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自9月1日起,林場路與淮河大道交口、洛河大道與和風大街交口、朝陽路與中興路交口、蔡新路與建北路交口等全市 108 處監控抓拍點位(一期)開始對電動二、三、四輪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記錄。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養成良好的出行習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交警部門啟用非機動車違法抓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和部分平安城市監控設備,在全市范圍內對電動二、三、四輪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記錄。具體抓拍記錄對象為,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無牌無證上路行駛、違反信號燈規定通行、違法載人、分心駕駛、逆向行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一旦被抓拍,系統將自動推送違法行為警示信息至本人及所在單位、鄉鎮、社區,并將違法數據推送至轄區交警大隊,對具體違法行為人進行教育處罰。
交警提醒,交通電子警察將全天候抓拍交通違法行為,請廣大道路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日常駕駛電動自行車出行時務必自覺佩戴好安全頭盔,文明駕駛,安全出行;不購買、不乘坐、不駕駛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共同營造安全順暢、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圖為交警部門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教育查處
(記者 蘇國義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