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通區人民檢察院抓辦案、找亮點,積極開展公益訴訟活動,從拓展監督范圍入手,打破以往的監督模式,創新監督理念,在開展督促起訴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應。
該院民行科在辦理一起民事申訴案件時,打破就案辦案觀念,除對該申訴案件依法提請市院抗訴外,通過仔細審查材料,從中又發現了一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該案是一起土地租賃糾紛案,原告倪某將原買斷生產經營的礦井旁的場地出租給王某使用,后雙方因租賃費問題發生糾紛,倪某向法院起訴,得到法院的支持,王某不服,遂申訴至大通區人民檢察院。這是國有土地,個人怎么能租賃呢?帶著疑問,辦案人員進行調查走訪,經過周密細致的工作,查明該土地系淮南礦業集團所有,由其下屬淮南舜泉園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管理,,該井在2005年之前已經被關停。由于當時公司改制,劃轉分流銜接工作沒有跟上,因而造成了監管失控,土地使用權沒有及時收回。針對此情況,該院民行科及時向淮南舜泉園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發出了督促起訴意見書,公司對此十分重視,專門指定人員進行處理,采取措施,及時將土地使用權全部收回,并妥善處理了相關事宜,在給民行科的回函中承諾,今后將加強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通過該案的成功辦理,有效地保護了國有資產,維護了國有企業合法權益,拓展了民行工作的監督范圍,為推動公益訴訟活動的進一步開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林 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