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淮南市集體土地房屋登記暫行辦法》的實施,農村房屋像城里的商品房一樣,正式有了自己的“身份證”
8月7日上午,潘集區祁集鄉曹崗村村民曹多永欣喜地從市房地產產權和市場管理處工作人員手里接過了紅彤彤的房屋所有權證,這是自《淮南市集體土地房屋登記暫行辦法》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我市頒發的第一個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書。
曹多永家的房屋是棟4層的商住兩用樓,面積近700平方米,于2008年建成。“去年建房時,就聽說農村房屋也可以和城里商品房一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當時就有了為自家農房辦證的想法,沒想到的是竟趕上了‘新規’實施后的頭班車。”剛為房屋領取“身份證”的曹多永開心地說。“雖然一直住著自己的房子,但從來沒有拿到過所有權證,有了這個所有權證,遇到房屋糾紛,我就有了法律依據。”潘集區泥河鎮后湖村村民李多礦對記者說。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房建設發展迅速,已經成為農民財產的重要載體,過去由于產權不明晰,發生糾紛時因缺乏法律依據,便產生了農民維權難的問題。為此,2005年我省啟動了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上的房屋(簡稱“農房”)登記發證試點工作,我市是試點市之一。我市結合自身實際,按照“先試點,再推廣”的思路,2005年起草印發了《淮南市集體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全市農房權屬登記工作正式啟動,各縣區紛紛響應,在轄區內選取村鎮,開展先期試點。今年,我市根據《物權法》、建設部168號令及安徽省廳建房《關于進一步開展農房登記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試點經驗,正式制定實施了《淮南市集體土地房屋登記暫行辦法》,全市農房權屬登記工作全面展開。據悉,凡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集體土地上依法建設(或取得)產權清晰、手續齊全或沿用多年、土地、房屋來源清楚無糾紛,近期內不會拆遷的房屋,均可申請權屬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農屋所有權證工本費為50元。截至8月7日,我市共辦理農房登記近4000件,登記發證面積40余萬平方米,農房登記覆蓋面約為1.3%。
據市房地產產權和市場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為農村房屋辦理所有權證,其首要意義就是明晰了產權,能有效規范集體土地上房屋翻、改、擴建及房屋轉移、繼承、分割、抵押、移遷安置等,以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房地產權登記制度,從源頭上保證村鎮規劃的實施;其二,可以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了所有權證,農民就可以自由租賃房屋;其三,可以減少鄰里糾紛、繼承糾紛,所有權證明確界定了房屋的面積、與鄰家的界線,這樣就能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界人士認為,給農房頒發所有權證就等于給農民住宅發了一道法律上的“護身符”,將極大地盤活農村房屋財產轉化。發證后,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農民房屋可依法進入市場進行交易、租賃,由不動產變為資本流向社會,無疑為農村經濟發展列車注入了“潤滑劑”。
采訪中,記者獲悉,為農民頒發農房所有權證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我市將通過農房登記發證工作,探索村鎮房產抵押貸款新模式,為村鎮房產抵押貸款創造條件。“2010年,我市將基本建立農房登記制度,初步形成農房產權處置機制。要讓農村房屋與城市房屋一樣實現同證同權,享受同樣的權利。同時,也將為下一步農村房屋的流轉打下基礎。”市房地產產權和市場管理處相關部門負責人說。
(記者 朱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