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中秋節即將到來,為切實維護我市“兩節”期間的社會穩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文件,全面部署,認真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按照規定,各用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建立完善各項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加強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各用人單位必須依照《勞動法》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工資必須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中,同時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文件還規定,為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各用人單位要實行“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各級各部門要對清欠工作進行細化分解,責任到人,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雙方應當嚴格依法簽訂、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發包、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發放農民工工資的監管,支付的工程款要督促用人單位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切實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作為當前一件大事抓緊抓好。
(記者 柏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