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專門審判組織強化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不斷提高法官專業素質,妥善處理環境污染案件,強化環境保護法律宣傳……市中級人民法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依法審理涉及環境資源類案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淮南地處淮河沿岸,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環境保護始終是發展的重中之重。為強化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市中院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團隊,不斷加強培訓,提高法官對環境秩序、環境正義、生態文明等觀念的認識和業務技能,打造了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善打硬仗的專業化資源環境審判隊伍。
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市中院注重做好與檢察機關、社會組織等訴訟主體的協調配合工作,完善各司其職、分工負責、銜接順暢的公益訴訟機制。積極主動與環保部門協調、溝通,推動環境資源救濟專項資金賬戶的設立,積極參與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相關文件的修改和制定,為我市資源環境案件審判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13年,安徽淮化集團有限公司被安徽省環保廳、安徽省監察廳列為聯合實施掛牌督辦企業,先后因排放煙塵超標收到環保部門“罰單”。2016年12月,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向淮南中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淮化集團整改并賠償污染損失。案件審理中,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與淮化集團達成和解協議,法院依法對和解協議進行公告后,于2018年9月13日做出民事調解書,對和解協議予以確認。這份和解協議中,淮化集團愿意支付1089萬元,作為企業造成淮南環境污染的補償代價,用于淮南市環境治理。
2018年以來,市中院對賠償高昂的環境污染案件運用“恢復性司法”的審判理念,通過司法途徑,嚴懲破壞環境的犯罪分子,同時確保有效拯救環境污染后果,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從2018年7月25日起,王曉杰等8人、阜陽市永浩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按照淮南中院的生效判決,在《安徽日報》連續3 天刊登一則道歉聲明,就其在鳳臺縣境內違法填埋生活垃圾,導致土壤污染,飲用水源受破壞的環境侵權行為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之前,王曉杰等8人、永浩公司已將賠償款共計52萬余元交到法院。
在辦理案件的同時,市中院還注重結合案件加強法律宣傳活動,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以案釋法,樹立司法導向,提高了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司法的公信力。(通訊員 李旭東 記者 柏松 編輯 湯寧)